重庆市江津区疫情防控指挥长令
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,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后出现新的输入及聚集疫情,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,发布命令如下:
(一)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。按照谁用工、谁管理、谁负责的原则,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成立工作专班,责任到车间、到班组、到个人。
(二)严格落实属地责任。各园区、镇街切实落实落细属地责任,主动作为,负责本园区、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查、审批、检查、监督工作,指定专人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。
(三)严格落实属事责任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落细属事责任,负责本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,及时兑现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。
(一)严格分类分批复工复产。按照区委、区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,除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(供水、供气、供电、通讯、超市、农贸市场等)、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(医疗器械、药品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)及其他确需复工复产的行业企业外,各园区、镇街根据疫情防控到位情况,按照城市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,组织企业分类别、分步骤、分人群有序复工复产。
(二)严格执行人员返津规定。对目前仍在湖北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,暂不返回。其他地区返回人员,必须严格落实市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。
(三)严格执行“五个到位”规定。务必做好复工复产的防疫准备工作,凡防控机制建立不到位、宣传培训不到位、设施物资及内部管理不到位、员工排查不到位、封闭管理不到位的企业,一律不准复工复产。
(一)严格日常监管。各园区管委会、镇街负责,严格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,积极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。
(二)严格督查督导。区委办、区政府办督查室负责,加强全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督促指导,确保各单位责任落实到位。
(三)严格责任追究。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,从严从紧从实做好防控工作,对不担当、不作为,推诿扯皮,工作落实不力,导致发生疫情或疫情扩散的,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。同时,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、相关部门的责任。
指 挥 长程志毅
执行指挥长毛平
2020年2月10日
(来源:@江津发布)